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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竞争性谈判(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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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 正文内容

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竞争性谈判(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竞争性谈判(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NHY21T3
一、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陇南江南华源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公开竞争性谈判(框架)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二、采购范围
分标及分包内容详见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包内需求物资详见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一)服务类应答单位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1)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应答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二)物资类应答单位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次采购除LNHY21T3-WZ包7外,其他物资标包接受代理商应答。
(三)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应标包应答。
(四)应答人及其应答的物资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需求表。
若采购公告中资质要求与技术规范书中资质要求不相符,以采购公告中资质要求为准。
(五)业绩要求:
应答人在谈判日前3年内具有独立完成类似销售业绩。
(六)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谈判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选(中选)或严重违约问题;谈判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应答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采购工程实施需要。
(七)安全质量要求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谈判日前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报名。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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