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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 正文内容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1143
项目编号:TD21G004
项目名称: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汕头市中心城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1(东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汕头市中心城区(东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3,000,000.00
合同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合同2(西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汕头市中心城区(西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3,000,000.00
合同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合同3(中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汕头市中心城区(中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0 3,000,000.00
合同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1(东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合同2(西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合同3(中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1(东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合同2(西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合同3(中片区市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1.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1)法定表人证明书及法定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表人亲自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表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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