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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创通公司)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平果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创通公 正文内容
平果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创通公司)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BSZC2021-G2-05005-GXYH
开标时间:2021-06-08招标人:广西创通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1000.0万元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果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创通公司)EPC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创通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果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创通公司)EPC招标
项目编号:BSZC2021-G2-05005-GXYH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相关乡镇。
建设规模:暂定1万亩,实际实施任务数由平果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乡镇意见统一调配,中标后,根据平果市自然资源局调配的任务来签订补充协议。
估算价:采用系数报价,有效系数报价范围为:B<100%。工程设计及前期项目费以竣工结算审计审定的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价基数,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中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后乘以×中标系数;工程施工和设备购置费结算价以竣工结算审计审定价乘以中标系数B,即:工程施工和设备购置费结算价=竣工结算审计价×B。
计划工期:按单个项目规模大小来定,原则上单个项目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清查、项目勘测、项目前期筛查选址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编制)、规划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配合等服务,并确保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备案。
2.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它工程等设计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设备购置根据设计内容来定
2.3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土地管理或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项目采购负责人:无要求
3.3.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获取招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以下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8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授权委托人递交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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