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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消防、弱电)

发布时间 :2021-05-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吉林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 正文内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消防、弱电)
招标

招标编号:ZLJL-C-2021-030
招标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项目编号:ZLJL-C-2021-030
1.2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消防)(一标段)。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805702元。
1.5z高限价:805702元。
1.6建设地点:长春市深圳街185号。
1.7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消防)(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1.8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9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1.10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弱电)(二标段)。
1.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12预算金额:1001465元。
1.13z高限价:1001465元。
1.14建设地点:长春市深圳街185号。
1.15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项目传承创新中心改造工程(弱电)(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1.16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1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1.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近年(2018年-2020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7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2.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平台中打印的电子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原件或复印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有效的电子证书;
(7)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盖投标单位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盖单位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2磋商文件每套售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7日13点3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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