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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医疗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 正文内容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云赛招字HH-2021-016 招标编码:CBL_20210517_104817614
开标时间:2021-05-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万元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编号:云赛招字HH-2021-016
2.2 采购需求: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3 项目预算: ¥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上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医疗器械注册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注册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法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1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蒙自市。
7.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3)形式: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对应账户,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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