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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四医院内部餐厅经营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备

包头市第四医院内部餐厅经营服务项目公 正文内容

包头市第四医院内部餐厅经营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BJ2021050613291000
招标人:包头市第四医院
一、采购条件
包头市第四医院内部餐厅经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包头市第四医院的委托,对包头市第四医院内部餐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内部餐厅经营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内部餐厅经营服务。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三年,采购人保留调整服务期限的权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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