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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1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包头招标

关 键 词:配电

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正文内容

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517_104819628
招标人:固阳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资金来源:其它

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优选(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固阳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现对本项目的社 会资本方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优选。

1.2项目地点:包头金山工业园区。

1.3项目编号:

1.4采购人:固阳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

1.5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预算金额:0万元。

1.7标段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股权占比30%;

二标段:股权占比20%或15%;

三标段:股权占比10%;

四标段:股权占比5%。

2、项目概况

包头金山工业园区位于金山镇城区东南5公里处,规划建设于2009年5月,同年12月30日获市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内蒙古自治区级工业园区,自治区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自治区工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自治区沿黄沿线重点工业园区。园区总规划面积80平方公里。规划设置了有色金属生产及加工区、黑色金属生产及加工区、清洁能源输出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区“三大功能区”。本次试点项目总面积约为20.5平方公里,北界一级公路,东临固石公路,西经包白公路(S210)与镇区相连。

3、项目实施方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荐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精神要求,固阳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选定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结果确定的投 资比例共同组建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即配售电公司,名称由业主另行商定),作为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由政府向其授予增量配电网特许经营权。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将承担试点区域内22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 资、融资、建设及后期运营等工作。其中,内蒙古创盛开发投 资有限公司作为园区投 资平台公司,提供有项目公司5%股份,以园区所有的存量电网资产作价入股,不足部分以资金形式补足。

4、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考虑到园区固有资产,其中5%的股权由内蒙古创盛开发投 资有限公司提供有,剩余95%的股权根据竞争性磋商参与主体意愿,在若干家社 会资本方(即成交供应商)中确定。考律权结构清晰合理、层次分明、经营决策灵活高效原则,股权结构初步考虑在以下档次分布:档股权占比30%;第二档股权占比20%或15%;第三档股权占比10%;第四档股权占比5%。分为四个标段,由标段至第四标段分别确定业主。为确保磋商过程既体现公平竞争性,又反映各方参股意愿的选择多样性,允许潜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选择多个标段报名,参加竞争性磋商。前序标段中标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标段竞标。四个标段开标完成后,股权合计不足股权的,不足部分进一步在已经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之间进一步按照得分优先顺序磋商协调分配,直至实现股权经由竞争性磋商分配。

5、供应商资格要求

经固阳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前期已正式发函问询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的事宜。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回函,明确表示不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同时,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任何企业不得强行要求获取试点项目控股权,不建议电网企业或当地政府投 资平台控股试点项目”,电网企业(含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不能成为控股股东。因此,本次竞争性磋商主要面向非电网企业的各类社 会资本进行项目磋商。

5.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除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应拥有具有管理经验或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名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3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1)公司基本证照。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 户许可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斧章,原件备查核验;营业范围须包含电力或能源业务,如包含“电力生产、电力供应、输配变电、配售电、能源服务、承装修试、电源项目开发”等内容。
(2)授权文件。

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誉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其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5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 资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供应商需提供信誉承诺函原件,加俯应商公章;
(4)信用查询记录。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5.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6、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6.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00-17:30),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2000元。

6.2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7、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8、履约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9、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

10、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10.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09:00时。

1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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