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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线远传水表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佛山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线远传水表 正文内容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线远传水表招标
 招标编号:GZJL2021023 
开标时间:2021-06-09 招标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无线远传水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无线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JL2021023
三、招标内容:
1、预算金额:01包: 2014750.00元/年、02包:2050800.00 元/年(币种:人.民币)。
2、中标人数量:2个/包。
3、供货期限:1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年供货满10个月后进行考核,如

考核合格后且招标人未提出异议的,双方另行续签第二年合同。本招标项目01包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合同

(首签和续签累计)累计供货额超400万元,02包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合同(首签和续签累计)累计供货

额超400万元,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重新招标。
4、供货区域:佛山市顺德区。
5、采购内容:
01包: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采用“NB-IoT”通信方式、“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和

水表盘面机械字轮方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供货数量
(个/套)
1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15
5500
2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20
1000
3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25
100
4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DN40
50
02包:NB-IoT超声水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供货数量
(个/套)
1
NB-IoT超声水表
DN15
4500
2
NB-IoT超声水表
DN20
500
3
NB-IoT超声水表
DN25
80
4
NB-IoT超声水表
DN40
30
备注:
1、本项目每个子包的中标人为2家,合同期内中标人的供货数量比例不少于50%,第二中标人的供货数量

比例不少于40%。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对本项目的任一子包或全部子包进行投报,可获得一个或同时获得二个子包的中标资格

。本项目按01子包→02子包的包号顺序进行评标。
3、本清单中数量非实际供货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及进度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01、02包投标资格标准:
01包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是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拟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唯 一授权的经销商:
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具备DN15-DN40口径(DN15、20、25、40)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生产能

力,具体如下:
(1)具有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DN15、20、25、40)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出厂检定的能力和装置。制造

商须提供其国家认可计量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包含本次招标全系列口径(DN15、20、25、40)水表检定装置

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DN15、20、25、40)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

对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证书和报告均须显示制造商的名字,《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DN15-

DN40口径的产品须显示基表为机械水表,采用“NB-IoT”通信方式,而且至少DN15和DN20规格产品的《计量器

具型式评价报告》能体现“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证书》和相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制造商的“NB-IoT” 远传装置(含终端设备)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

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造商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

网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与自来水企业销售金

额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的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能体现采用“NB-IoT”通信方式,采

用“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供货业绩。制造商须提供:
①合同复印件;
②累计金额不少于400万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发布之日前);
③业主证明文件。证明销售产品为: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能体现采用“NB-IoT”通信

方式,采用“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的。(业主证明出具人须与发.票购买方一致)。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对本项目唯 一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具有如下资格并出具下列资料:
(1)授权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上述制造商资格,经销商须按照“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

资料;
(2)授权函,授权函明确投标人为本项目唯 一授权单位;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厂家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被授权经销商业绩要求:具有至少一项销售至单一自来水企业(发.票购买方为同一公司)的NB-IoT无线

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能体现采用“NB-IoT”通信方式,采用“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不少于

人.民币100万销售金额业绩。
须提供:
①合同复印件
②经销商开出的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发布之日前,发.票累计金额须不少于

100万)。
③业主证明文件。证明销售产品为:NB-IoT无线远传水表(指基表须为机械水表,能体现采用“NB-IoT”通信

方式,采用“无磁传感”机电转换方式)的。(业主证明出具人须与发.票购买方一致)。
3、本子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投标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是拟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
(1)具有DN15-DN40口径(DN15、20、25、40)的超声水表进行出厂检定的能力和装置。制造商须提供国家认

可计量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包含本次招标全系列口径的(DN15、20、25、40)水表检定装置的检定证书(或

校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DN15、20、25、4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相应

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所有口径的型式批准证书或者型评报告必须能体现为“超声”水表)。制造商

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相应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3)制造商的“NB-IoT”远传装置(含终端设备)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无线电发射

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造商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电信设备进

网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销售至自来水企业销售金额不少

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超声水表供货业绩。须提供:
①合同复印件;
②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发布之日前)
③若合同不能辨别产品为超声水表的(指不包含:“超声水表”字样),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如有)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对本项目唯 一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须具有如下资格并出具下列资料:
(1)授权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上述制造商资格,经销商须按照“投标人若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

资料;
(2)授权函,授权函明确投标人为本项目唯 一授权单位;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厂家保证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被授权经销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销售至自来水企业

销售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超声水表供货业绩。须提供:
①合同复印件;
②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发.票复印件(发.票日期须晚于合同日期且在招标发布之日前)
③若合同不能辨别产品为超声水表的(指不包含:“超声水表”字样),还需提供业主证明。(如有)
3、本子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关于上述“投标资格标准”中要求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文件须为有效的。
2、本项目中的拟投产品DN15-DN40口径指:DN15、DN20、DN25、DN40四种口径产品。
3、本招标文件自来水企业的定义:
①自来水生产或销售企业;
或②与自来水生产或销售公司属同一集团的公司,如属此种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天眼查”等查询的网页查询内容,网页打印件即可。
制造商与授权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经销商只能代表一个制造商参与投标。 
五、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

及工休时间除外)。
2、发售地点:佛山市。
3、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

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

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址:佛山市。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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