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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1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南京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招标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招标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657003001

泗阳嘉创投资有限公司的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已经泗发改投487

号、泗发改变更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

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来安街道未来路东侧地块;

1.2 项目规模:

立项规模:(1)新建11栋双层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其中较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

米);(2)区域内道路建设;(3)区域内供水、供电、给排水、绿化等设施。

立项总投资约:37000 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 个月;

【如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未完成则至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结束为止】。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1)所有厂房完成至±0.00 并且验收合格,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10%。(2)所有厂房主体工程封顶并且

验收合格,监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40%。(3)所有厂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料齐全,监

理服务费付至合同价的70%。(4)所有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资料齐全,监理服务费

付至合同价的90%。(5)监理服务期满、所有厂房及所有配套工程结算审核完成且通过备案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织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监理,监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

包括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

设计、工程施工阶段、设备物品供货、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2)工程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08万元(超过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企业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2 拟选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 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总监办理的养老保险

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

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提供此打印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

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 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6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

三个在监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

4.4.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

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4.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7日 08:30至2021年05月21日 17:30***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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