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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 正文内容
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ZB】202104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职工及住院患者、患者家属就餐及送餐、治疗膳食、体检用餐、月子餐、职工加班餐、手术室用餐及其它会务用餐的供应。2.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食堂二层经营,建筑面积475平方米。2.3经营期限:三年。2.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
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团队管理人员必须是承包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团队管理人员近六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明。
3.5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自发布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须提供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截图包含网址)。
3.8投标人提供厨师团队不低于10名三级烹饪工证书、健康证明,3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3.9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20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5月26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食堂(二楼)餐饮经营项目
1.2采购编号:【HXZB】20210426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职工及住院患者、患者家属就餐及送餐、治疗膳食、体检用餐、月子餐、职工加班餐、手术室用餐及其它会务用餐的供应。
2.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食堂二层经营,建筑面积475平方米。
2.3经营期限:三年。
2.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全部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团队管理人员必须是承包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团队管理人员近六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及健康证明。
3.5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自发布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须提供2020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截图包含网址)。
3.8投标人提供厨师团队不低于10名三级烹饪工证书、健康证明,3名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3.9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在以往经营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响应报名及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团队管理人员相关资料、厨师团队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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