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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定点供应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1-05-2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南宁招标

关 键 词:广西

广西扶绥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定点供 正文内容

广西扶绥县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定点供应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GXYLG20214001-N-2)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药配方颗粒定点供应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30.38万元,招标人为扶绥县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分标;(002)B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A分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投标人还必须是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登记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002B分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
粒生产企业,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投标人还必须是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登记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25日08时00分到2021年06月01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5日09时30分

联系人:郝亮(经理)
电话:010-58977952
手机:13146799092
传真:010-5897795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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