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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食堂经营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西青区招标

关 键 词:天津

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食堂经营权服务项 正文内容

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食堂经营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WZX-A-1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食堂经营权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食堂经营权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教师食堂经营权服务;(002)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学生
食堂经营权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教师食堂经营权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 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竞争 性磋商会议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
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竞争性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竞 争性磋商会议,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002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中学学生食堂经营权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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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 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3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竞争性磋商会议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竞争 性磋商会议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 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竞争性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竞 争性磋商会议,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7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
2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汇款凭证,(只接受公对公汇款,注明:标书费)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邮件正文应注明被授权人电话、身份证号码、公司开 票信息、电子邮箱)发至代理机构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供应商须将电汇凭证及填写完整的磋 商确认单发送至代理邮箱,代理确认后会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无需现场领取磋 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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