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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二期)-桥涵项目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 正文内容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二期)-桥涵项目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一、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二标段EPC工 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专项债券资金2000 万元,招标人为独山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4座桥涵及相关交通设施工程,分别为:(1)新建城西接G312连接道路穿越
乙烯专用线桥涵及交通设施工程;(2)新建城西接G312连接道路穿越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独山子铁路专用线桥涵及交通设施工程;(3)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独山子铁路专用线穿越轻烃线桥涵及交通设施工程;(4)新建公铁联运北侧道路穿越轻 烃线桥涵及交通设施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二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二标段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3.1.1[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3.1.2[设计]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项目负责人: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 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3.3.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
3.3.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
注: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业绩要求:
3.4.1施工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类似铁路工程的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 3.4.2设计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近五年类似铁路工程的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6疆外申请人应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资质及项目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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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 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招标的,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 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供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 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资质,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为进疆备案册已备案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 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 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⑥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二标段中投标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 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
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日19时30分
5.2、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 有效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证书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明细: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公章)6)疆外申请人应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 次招标要求的相应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7)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需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投方及各方的责任义务。 8)如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单位请提供网上截 图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无法购买文件。)
招标文件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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