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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2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洛阳招标

关 键 词:河南

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 正文内容

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L-2023-10-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07.128万元,招标人为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拆除面积约11555m',二标段拆除面积约5478m',三标 
段拆除面积约13575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一标段;(002)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 
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二标段;(003)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 拆除二期项目三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 
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 
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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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 见磋商文件响应文 
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 
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西工办城市阳台项目征迁工作组房屋拆除二期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格式自拟)。
3.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 
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2日17时30分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4.售价:200元/份。上述资料需留下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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