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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老余寨组整体提升及与绿美村庄示范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3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PE

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老余寨组整体提升及 正文内容

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老余寨组整体提升及与绿美村庄示范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PEZZCGZB2023-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江城哈尼彝族自治县国庆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老余寨组整体提升及与绿美村庄示范项目按照相关部门审批的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磋商。
1.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江城县国庆乡和平村老余寨组整体提升及与绿美村庄示范项目位于江城县国庆乡,国庆乡位于江城县境中部,乡政府距县城7公里,东接曲水镇,南与勐烈镇毗邻,西与宝藏镇接壤,北接嘉禾乡。
主要包括室外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其施工内容为:混凝土路面拆除与恢复,污水管网、庭院收集池、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污水处理终端设施(格栅池、沉淀池、人工湿地)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588864.03元;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资金情况:已落实。
(4)工期:60日历天。
(5)投标要求及分包要求:整体投标,整体成交;不得分包。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采购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会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或承诺;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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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承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发送至邮箱完成资料审核: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经加盖报名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
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提供2022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会议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⑧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或承诺;
⑨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公告发布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会议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9日14:3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11月9日15: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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