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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重新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0-3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兰州招标

关 键 词:甘肃

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正文内容

2023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重新采购)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重新采购)进行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二、项目编号:08-13-04A-2023-D-E15250C01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诉讼律师库入围服务项目(重新采购),拟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取诉讼律师库,为招标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入围数量:本项目共计拟选定43家律师事务所形成诉讼律师库,如各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5家,对应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3个标段:

标段
区域
入围供应商数量
备注

标段一
兰州
已完成采购,本次不再重新采购。
为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非业务类诉讼/仲裁案件、追偿案件法律服务,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书。入围律所主要为其入围标段区域内招标人的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招标人本级、招标人所属省分公司营业部与兰州市分公司法律服务统一为兰州律师库标段;甘南州分公司与临夏州分公司法律服务统一为临夏州标段。兰州标段入围律所可以为全省分支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其他标段入围律所可以提供下列服务:
(1)接受入围标段区域内分支机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为招标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在入围标段区域内法院/仲裁机构受理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服务。

标段二
白银
3家

标段三
定西
3家

标段四
金昌
3家

标段五
酒泉
3家

标段六
临夏
3家

标段七
陇南
3家

标段八
平凉
3家

标段九
庆阳
3家

标段十
张掖
3家

标段十一
武威
3家

标段十二
嘉峪关
3家

标段十三
天水
3家


上述13个标段,同一律所允许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总所和其分所、同一总所的不同分所均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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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投标人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请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项目团队中,牵头服务律师须为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团队成员须具备两名以及上的专职律师且均须具有三年及以上执业资格。(提供律师执业证书lt;含最近一次年检信息gt;,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律师执业证所记载执业证号反映的首次被批准律师执业年度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项目团队人员中,牵头服务律师须具有保险纠纷代理案例,其余团队成员须具有保险纠纷、劳动争议相关业务代理案例。(提供代理案例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案例须为投标人本次拟报的项目团队律师代理的案例;提供的案例服务合同须体现相关内容,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合作期内不新发生在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相对方的代理人以及其他影响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总、分律师事务所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不转包/分包。


9.“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发布日期之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意:如在中标后或签订合作协议后,招标人发现投标时中标人有虚假资料或不满足上述单个或部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协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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