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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
富民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土保 正文内容
富民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招标
一、 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 富民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富民县泽昆供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受“富民县泽昆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各潜在申请人提出谈判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富民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NZR-JT-FM20231012;
3.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 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30万元(其中,1标段20万元;2标段10万元);
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已落实;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1标段:水土保持监测服务;2标段: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为保证有序竞争,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可兼中(注:投标人在同一个招标项目中不同的标段,均可参与投标。按评标顺序,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则其后标段不可作为中标候选人被推荐)”,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招标内容及规模:
1标段: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及监测报告编制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包括监测计划、监测方法、监测数据收集和整理等,按照季度和年度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包括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和预测等。
2标段: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进行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验收完成后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和备案并取得报备回执。验收需要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工程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注:具体招标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需求”;
8.服务期限:
1标段:在工程达到验收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监测;
2标段:工作于合同签订后,根据时限安排开展工作,根据项目进度,按时限要求完成约定的相应验收服务工作,提供最终成果资料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取得批复文件止。
9.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谈判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谈判申请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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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2022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2.1 资质要求:
1标段:
(1)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及以上资质;
(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测、监理、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3人(技术人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标段:
(1)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及以上资质;
(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测、监理、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3人(技术人员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2.2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10时00分;
2.谈判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详见谈判文件扉页“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竞争性谈判会议
谈判会议时间:2023年11月03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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