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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乐县宝都街道2022-2023年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2023年昌乐县宝都街道2022-2 正文内容

2023年昌乐县宝都街道2022-2023年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乐县宝都街道2022-2023年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乐县人民政府宝都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涉及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服务对象约计6.9万平方米。
2.2项目预算:
施工:890万元;监理:12万元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前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最新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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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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