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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招标
2023年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信息 正文内容
2023年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HX2023-26.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完成。
采购包2:6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及病种成本核算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医院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及病种成本核算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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