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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钨业充填 正文内容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GZRL2023-GZ-Z01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12.44万元,招标人为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ZRL2023-GZ-Z018
2、项目名称: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3、工程投资估算:约1802.57万元,其中设备及安装费用1195.21万 元,土建工程费用547.3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0万元包括施工图设计 费用40万元,充填系统培训及设备调试费用20万元。
4、最高控制价:1712.4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 ,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范围:充填系统改造建设招标内容包含从项目前期准备 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 内容为准。
6、工程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包括:设计(包含安 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其中设计 工期30天,具体工期以总承包合同约定设计开始计算工期。
7、付款方式:
7.1设计费支付:
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招标人审核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 %,施工图完成并通过图审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30日内付总设计费的20%。支付每一笔设计费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 供等额的增值税(税率6%)专用发票。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 6%,招标人将在结算时扣减差额部分。
7.2施工建安费支付:
根据月进度计划,月进度付款证书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现场代 表签字后才有效,每次支付款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 工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支付至85%;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 金,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支付
每一笔施工建安费进度款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税率 9%)专用发票。若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9%,招标人将在结算时 扣减差额部分。
7.3设备采购费用的支付:
中标人提交设备采购合同后,招标人支付40%的设备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吉山钨业充填系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提供)。投标委托人需持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或是具备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冶金
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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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矿山机械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
③拟派设计团队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应配备建筑、结构、电气、机械、 水工、造价、采矿、地质等专业人员各1人,提供相应专业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 书。
④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土建专业)、安全员、质量员(土建专业)、 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可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满足)要
求(评审依据:①提供相关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②相关人员本人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如有以下行为的,将拒绝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 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存在的骗取 中标、重大工程质量。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体成员)自开标之日 (含开标之日)凡在前一年内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或连续两年发生生产安全死亡 事故问题。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须
满足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6.2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
6.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全权代表所有联 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6.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各 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工程总承 包(设计、采购、施工)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6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能在本项目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 其他联合体投标,且其下属的任何控股公司均不得参与投标。
6.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的资信能力
(提供承诺函)。
6.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06日17时30分
售价:400.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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