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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宁国市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1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VIP项目

所在地区:宣城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3年安徽省宁国市亚新科噪声与振 正文内容

2023年安徽省宁国市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扰乱市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307-341800-04-01-215361;
1.4招标人:宣城东新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NGS-GC-GK-2023556;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NGS-GC-GK-2023556001;
2.5建设地点:宁国市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有限公司;
2.6合同估算价:1328万;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建设期50日历天;
2.8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有限公司5.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计量表)、土建及安装施工(含厂房荷载评估及加固、视频监控安装、智慧能源显示屏、含计量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并网接入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9项目类别:施工;
2.10其他:
2.10.1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人脸识别系统考核(宁公管[2020]6号文件)。
2.10.2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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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电力工程施工单位成员,可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异议、投诉应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提出。
3.7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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