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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龙岩招标

关 键 词:福建

2023年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 正文内容

2023年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F010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龙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建设一体化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物流大道南侧。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标准化物流仓储厂房项目,用地面积约35848.15㎡,拟建建筑面积约44342.27平方米(含1#商业服务楼建筑面积12578.76㎡,2#收费站办公楼建筑面积4384.18㎡,3#、5#冷库建筑面积27229.29㎡),包括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10.01%,总计容建筑面积61017.04平方米,建筑控制高度≤30米。
2.4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约21700万元,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6363.6285万元。最终方案设计指标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投资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5.2招标类型: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融资、采购及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金额为3000万元,资金支持期限最长为2年(融资资金支持款项到账次日日或中标人提供的次日起算),资金成本按照年化利率3.0%计取,如资金支持资金未按约定或发包人要求及时足额到位,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提取履约保证项下金额。发包人须在资金支持期限届满之日后的30日内将资金支持资金偿还中标人。
(2)施工范围: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不含冷库制冷设备、保温及光伏部分)全部建筑、结构、边坡支护、基坑支护、永久挡墙、内外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导向标识工程、交通设施及交通划线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专业的施工、场地平整;②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
(3)采购范围: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不含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上部标识标牌);
(4)其他: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涉及本项目的供水、天然气、通信、广电、白蚂蚁防治等建设申请及安装调试事宜由承包人按项目实际进度要求负责办理,具体费用需报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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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8质量要求:
(1)在合同约定的资金支持额度内为招标人提供资金支持,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3.2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除外;
③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本企业在岗人员。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相应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3.6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日12:15: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24日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4日08:30: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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