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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2023年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 正文内容
2023年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环发〔2022〕2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补助(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为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烧香河及其支流云善河、妇联河、烧香支河。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标志牌194个、视频监控100个、自动监测设施6座、排污口异常排水智慧监控设施115个、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1个;总投资金额:1312万元;总工期:8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实施)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应投资金额:40万元。
2.3.2采购、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包含该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应投资金额:127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80日历天,具体要求如下:
2.4.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计(实施)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实施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等)、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cad、word、pdf)。
2.4.2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②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设计业绩要求:/。
(4)施工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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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7)施工设备要求:/。
(8)项目经理要求:①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时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9)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
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2023年04月至2023年09月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2)信用等级要求:/。
(13)其他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通知”(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在内)。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方,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拟派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投标须知1.4.2规定。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设计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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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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