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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无锡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三期项目施工总 正文内容

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
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三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3]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生命科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太科园清源路与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可建设用地面积为2572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953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98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5437平方米,建筑物层数(最大):13层;单跨跨度(最大):28.2米;建筑物高度(最大):64.65米;单体建筑面积(最大):51540平方米。包括:1#~4#、6#、7#研发楼、5#检验研发楼;地下2层。
2.1.3合同估算价:48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09月29日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标识工程、电梯、室外管网及道路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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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2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1/11/02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1/02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8/02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2日16:00至2023年11月07日23:59;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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