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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协优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预告

所在地区:乌鲁木齐招标

关 键 词:国电

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 正文内容

2023年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协优技术服务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无线网络优化协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中国电信无线网络(包括但不限于2G/3G/4G/NB-IoT/VoLTE/5G等网络)日常优化技术服务,详细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2采购估算金额:1667万元(不含税)。
1.3服务周期:本项目按框架+订单形式进行部署,框架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4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各标包中标人产生1名,投标人可对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成为1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标包划分原则如下:

标包序号标包内容实施区域标包预算(万元/不含税)中标人数量
标包一系统&日常优化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哈密7051名
标包二系统&日常优化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巴州5171名
标包三系统&日常优化石河子、克拉玛依、奎屯、伊犁、阿勒泰、塔城、博州4451名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初级网优工程师400.00元/不含税/人/天;
中级网优工程师590.00元/不含税/人/天;
车辆(含司机)375.00元/不含税/车/天。
投标人在上述单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且投标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折扣大于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第三方审计报表的首页及审计公司签章页),否则审计报告不予认可。(注:若参加招标的投标人为本年度内新成立的公司,则可不提供)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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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格式详见第六章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
2.2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包的以标包、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分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10:00至2023年11月13日下午19:30(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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