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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南林高速西出口道路安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安阳市南林高速西出口道路安全改造项目 正文内容

安阳市南林高速西出口道路安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谈判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服务招标 招标人 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受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安阳市南林高速西出口道路安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南林高速西出口道路安全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1.2建设地点:安阳市南林高速西出口
1.3采购预算:12.5万元
1.3建筑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总投资:1309.38万元;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人行道路铺装1018.72m2,花岗岩平缘石 547.7m,沥青混凝土主道路4400m2,明渠98m;室外防雨型照明配电箱1台,照树灯122套,10m路灯22套,20m高杆灯2套,电力电缆2467m,HDPE给水管1000m;整理绿化用地 22232m2,乔木种植798株,灌木种植196株,栽植色带 21731m2,栽植水生植物531m2,景观石8块。
1.4服务周期:15日历天;包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相关工作;
1.5采购内容(范围):该项目主要包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相关工作;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合格要求;
2.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应答单位书面声明,应答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2.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有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并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本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设计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注册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并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本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必须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不得重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6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注:应答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应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应答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
3.3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3.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3.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安阳
5.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所有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等)。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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