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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厂区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谈判采购公告
2023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 正文内容
2023年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厂区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谈判采购公告
1.谈判条件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厂区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采购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厂区消防技术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553345
2.3项目概况: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位于荥阳市绕城高速辅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南侧。建筑面积133208.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047.80㎡,地下建筑面积13160.24㎡共49个单体建筑,所出具的报告获得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认可。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采购范围:(1)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已建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验收范围内的其他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检测报告。(2)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已建建筑的消防、其他建筑消防以及消防设施各类系统进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并出具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给出明确的鉴定结论。(3)报告获得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认可。
上述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报告成果文件,需要满足采购人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要求。
2.6服务期限:60日历天(不包含消防整改时间)
2.7质量要求:合格(报告获得国家、省市及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认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0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成立请出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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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业绩要求:满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分工的通知》郑建文〔2021〕106号要求,提供2020年以来一个工业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包含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内容的合同);②提供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特殊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3.5信誉要求:
3.5.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
3.5.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3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供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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