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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大楼幕墙治理工程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10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佛山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大楼幕墙治理 正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大楼幕墙治理工程公开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CLF0123FS01QY8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大楼幕墙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969,378.12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大楼幕墙治理工程;
(一)最高限价:人民币3,969,378.12元;
(二)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73号
(三)建设内容(具体施工区域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在原有半隐框玻璃幕墙基础上,对老化及脱落的胶条及时清理,新增加装竖向铝扣盖,原有半隐框玻璃幕墙四周需要重新注胶,使之与原玻璃幕墙结构进行有效固定,并通过不锈钢螺钉与幕墙结构龙骨架进行机械连接,按照玻璃幕墙注胶要求重新注胶。
(2)对玻璃铝板幕墙密封胶进行全面检测,对老化及脱落的胶条及时清理,并对全部铝单板幕墙的密封胶清除后重新进行注胶,确保裙楼铝板幕墙面板固定和连接符合安全规范。
(3)按现行标准对外立面所有开合窗户增加金属护角、更换胶条以及加装限位器。
(4)更换裙楼(首层)全玻璃幕墙,将裙楼(首层)全玻璃幕墙更改为吊挂式全玻幕墙(其中5米以下的全玻钢化玻璃幕墙内侧需要贴防爆膜,膜厚度不应小于0.275mm,并且应满足《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防爆膜品牌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玻璃面板采用吊挂支承、底部固定方式。
(5)排查南海支行大楼外立面所有幕墙,对破损的玻璃进行更换(预估30块玻璃面板)。
(6)在没有开立窗户的办公室增设窗户(其中12楼1个,17楼1个,18楼2个,20楼2个,23楼4个,四面共10个),便于通风透气。
项目要求:
(1)工程施工完工后,中标人需聘请具有幕墙鉴定资质的公司(鉴定公司需经招标人认可同意)对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支行大楼幕墙进行鉴定,确保幕墙结构安全性评级提升到Bsu级或以上级别的治理目标,同时幕墙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也需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工程施工完工后,若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幕墙鉴定公司出具的达标的建筑幕墙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中幕墙结构安全性评级需达到Bsu级或以上目标,同时幕墙正常使用性鉴定评级也需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工程费。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本项目进行报建(含施工报建和规划报建等)、报备、施工图审核、材料送检、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等,中标人需按政府要求实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高空作业证,人证一致。中标人需为本项目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4)施工图表达不详细及不准确之处,中标人应对施工图进行深化,确保顺利推进工程。
(四)计划工期:工期定为90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详见合同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需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往前顺推十天中任意一天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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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发布招标当月不计,往前顺推三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发布招标当月不计,往前顺推三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招标/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以下内容须提供书面声明:
8.1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8.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4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
8.5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二级支行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8.6投标人应具备工行二级支行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8.7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申请款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0日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
七、其他
1.项目类型:工程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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