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注册登录
相关信息
最新招标信息
热门招标信息
2023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一体化配套-土建施工服务招标
2023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 正文内容
2023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一体化配套-土建施工服务招标
1.招标范围
(一)施工范围:土建
1、全区塔类项目土建施工服务。
2、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内各类工序工艺照片采集,并经监理审核后上传系统,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项目完工后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配合审计完成施工结算审计。
4、按照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中双打卡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作业前、作业后的检查、视频录制、上传系统等工作。
5、项目完工内验后对系统提供3个月的试运行期。
6、终验合格后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并提供接到通知后按招标人(或其分公司)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的维修服务。
(二)动力配套
1、动力配套施工服务包括西藏铁塔动力配套施工服务模块基准价中的模块工作界面划分等,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工程结束后提供详细的竣工、结算资料。
2、施工完成后,负责在PMS系统、资源管理系统以及物业管理系统中录入所施工范围内容,并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初验合格后对系统提供3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后组织项目终验。
4、终验合格后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并提供接到通知后按招标人(或其分公司)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的维修服务。
5、负责所实施项目施工范围内的物业协调、业主协调等工作,确保交付满足招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质量、时间要求。
6、负责对招标人(或其分公司)购买的需投标人安装设备、器材进行分屯和保管,负责设备、器材的数量、质量完好,待安装完毕并通过初验后交付给招标人(或其分公司)。
7、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检测工器具,包括但不仅限于万用表等。
8、若因乙供材料的质量缺陷等问题导致的所实施项目的损失,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塔桅安装及金加工
1、新建塔类项目“楼面抱杆/楼面支撑杆/地面H杆/地面拉线桅杆等”小于15米(不含15米)塔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服务;存量“楼面塔和地面塔”改造所需支臂、拉线、硬支撑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服务;“塔材利旧的安装施工服务”等相关施工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模块基准价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西藏铁塔的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按总部、区公司相应施工规范进行。
2、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内各类工序工艺照片采集,并经监理审核后上传系统,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项目完工后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配合审计完成施工结算审计。
4、项目完工验收后提供为期两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终验合格证书取得时点算起。
5、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按售后服务相关要求条款提供售后服务。
(四)美化外罩
负责美化外罩的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本章1.2条。
1.2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1.2.1招标范围为:
施工服务投资情况
地市
动力配套投资(万元)(不含税)
机房土建投资(万元)(不含税)
施工服务总投资(万元)(不含税)
其中:安全生产费(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数量
份额
服务保障人
质量标准要求
标段一
山南
1467.00
1010.00
2477.00
58.18
1名
100%
昌都
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标段二
那曲
1542.52
848.66
2391.18
54.96
1名
100%
山南
标段三
阿里
1779.00
582.00
2361.00
51.83
1名
100%
那曲
标段四
林芝
1552.60
742.50
2295.10
52.07
1名
100%
阿里
标段五
拉萨
1293.77
639.59
1933.36
44.00
1名
100%
林芝
标段六
日喀则
1167.00
710.00
1877.00
43.56
1名
100%
拉萨
标段七
昌都
1096.10
514.00
1610.10
36.47
1名
100%
日喀则
合计
9897.99
5046.75
14944.74
341.07
/
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中标,优先推荐中标标段号排名靠前的,且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标段排序按一至七排列)。
1.3承包方式:【详见第七章清单(模块基准价及安全生产费)】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项目各标段预算: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
2.2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具备)。
2.4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各一份: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相应记录截图证明或信用中国完整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承诺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施工项目】“中国铁塔【全国/西藏自治区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2020年1月1日起近三年在铁塔公司施工活动中出现人员伤亡的或依据铁塔公司规定进行内部严重行为通报的。
(12)2020年1月1日起近三年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有过通报处罚的。
注:上述条款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12)条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7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向招标人提供承诺)。
2.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期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至少一份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订单)下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需提供清晰可查询的扫描件,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别,视为无效)。
2.9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需对该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2.11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以上4项需做书面承诺,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13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无法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剩余未执行的份额由招标人重新采购。
中标人在中标服务区域内无法正常履约或提前履约完成中标份额时,对应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由招标人重新采购,在该区域重新采购结果生效前,在该服务区域启用服务保障机制,保证服务工作不中断。服务保障机制具体如下:
(1)总体规则
本服务保障机制是针对中标人在中标服务区域内无法正常履约或提前履约完成中标份额时,为保证该服务区域内的服务工作不中断,在该服务区域的中标人无法正常履约或提前履约完成至该服务区域重新采购结果生效前的期间内,所采取的服务保障方式。该服务区域内的服务保障任务由按照服务保障人确定规则所确定的另一中标人承担。
(2)服务保障人确定规则:标段1山南区域的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2那曲区域的服务保障人,标段2那曲区域的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3日阿里区域的服务保障人,标段3阿里区域的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4林芝区域的服务保障人,标段4林芝区域的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5拉萨区域的服务保障人,标段5拉萨区域的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6日喀则区域的服务保障人,标段6日喀则区域的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7昌都区域的服务保障人,标段7昌都区域中标人须承诺承担标段1山南区域的服务保障人。若遇特殊情况,以此循环替补。
(3)承担服务保障的中标人其中标标段(中标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仍保持不变,即该中标人在其中标区域及在服务保障区域内所承接的业务金额合计不超过其中标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且其承担的服务保障施工金额累计不超过400万元。
(4)服务保障人的履约义务
为确保服务保障质量,中标人在服务保障区域的履约权利和义务与其中标服务区域的履约权利和义务保持一致。
(5)服务保障人承诺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满足招标人服务保障机制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的则不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后当出现需要提供服务保障任务的情形时承担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责,投标人在承担服务保障人时,结算价格按照投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1日9时3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 已经是会员: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