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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南通

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施工总承 正文内容

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崇川行审备〔2023〕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称申请人或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太平路西、环岛路北侧;

2.1.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1.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物流中心建筑面积约2596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28.44米;

2.1.3工期要求: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土方、降水、土建电气、采暖、给排水、消防(水、电、排烟)、通风空调(含自控系统、除湿系统)、冷库工程、电梯、智能建筑、室外给水(施工至红线外1.5米)、室外雨污水(引至指定市政管井)、室外电气、室外弱电、室外采暖、电梯深化、钢结构、装修、基坑支护、道路铺装、室外标线、绿化等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3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R自2021年 11 月 10 日(含)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2年 11 月 10 日(含)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3年 08 月 10 日(含)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8年 11 月 10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以下序号(1)(2)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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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中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工程,则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发包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时按第(1)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程中包含多个单体仓库或多个单体厂房或多个单体车间的或该工程中包含仓库、厂房、车间中某一类型或多个类型建筑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均可进行累加,建筑面积按合计面积计算。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反映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⑥如投标时按第(2)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如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该工程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3.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个,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9 ]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9 ] 个,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9 ]个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 ] 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财务状况”的得分高的优先;

2、如“财务状况”的得分相同时,则按“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4、如“企业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5、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3“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23 时59分;

7.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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