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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0)总承包招标
2023年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 正文内容
2023年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0)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华发改投审(2023)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华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0)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0)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华容县东山镇洪山头工业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主要新建1座日供水能力3万吨水处理厂和加压泵站1座及其配套工程。铺设管径DN256mm生活用水管网18000m,铺设管径DN600mm工业用水管网18000m,配水工程中铺设管径DN100的输水管线16314m管径DN150的输水管线14005m、管径DN200的输水管线23847m、管径DN250的输水管线5230m、管径DN300的输水管线7196m、管径DN400的输水管线1131m、管径DN500的输水管线1290m、管径DN600的输管线11450m、管径DN700的输水管线280、管径DN800的输水管线15638m、管径DN900的输水管线4951m、管径DN1000的输水管线4033m等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21850.3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15099.08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建设工期为12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1个月;施工工期为:11个月),项目运营期限:建设期满后的运营期为20年(不含建设工期);
2.5招标范围:华容高新区洪山头水厂建设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0)总承包方式,2.5.1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和后期服务。2.5.2施工部分:完成该项目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工程施工,2.5.3采购部分:完成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等;2.5.4运营部分:该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供水后交付负责运营期限内所有维护管理运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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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及有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本项目运营团队人员(含运营负责人1人)配置不得低于5人(含5人)。
3.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8.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5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
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9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4.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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