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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鼎好人力资源服务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1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交通

大理鼎好人力资源服务雇主责任保险、团 正文内容

大理鼎好人力资源服务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鸿祯2023-72号

1.2项目名称:大理鼎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竞争性磋商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最高上限单价:方案一(20元/人/月)、方案二(30元/人/月)、方案三(50元/月/人)、方案四(80元/人/月)。

1.5采购预估人数约:300人/月(实际人数以采购人后期参保人数为准)

1.6采购需求:

方案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保额(元)

不低于100000

不低于300000

不低于500000

不低于800000

1.7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2024年1月开始执行服务),由采购人对年度服务给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评价合格则续签,考核评价不合格则终止合同签订,采购人另行选择服务单位。

1.8保险生效期限:参保后保险有效期为当月缴费当月生效。

1.9服务内容及要求:

1.9.1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因从事保险单载明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导致负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8)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9.2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在职员工享有意外身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误工补贴、住院补贴等保险保障。险种可以包括:

1.9.3 雇主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按照保险方案进行分项报价,分项服务,最终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保险方案、方案总价为最终报价,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明责任。

1.10承保员工职业:保安、保洁、内勤人员、销售等1-4类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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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证照齐全的保险机构,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许可证;

3.2 供应商需为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证照齐全的保险机构(含分支机构),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

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 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注:①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②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注:①新成立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②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承诺书;

3.7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纸质文件领取

纸质领取地点:大理市现场领取。

售价:600.00元/份,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件一套(加盖公章),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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