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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督查考评管理服务—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综合检查招标
2023年督查考评管理服务—首都城市 正文内容
2023年督查考评管理服务—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综合检查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039142-XM002
项目名称:督查考评管理服务-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综合检查项目
预算金额:199.213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综合检查
一项
1,992,135.00
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
采用暗查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北京市所属16个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重点站区开展环境建设综合检查工作。项目工作内容为:一是按照采购人方案组织安排各项检查,组织成立环境检查小组,结合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实际指导意见,开展环境建设月检查工作,每月检查内容侧重点不同,全年实施全覆盖;二是检查后负责对所有检查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和报告;三是对各区环境自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四是将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数据进行格式化、规范化处理,并与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数据入库管理;五是对暗查和途经发现问题的数据进行复核;六是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开展环境建设重点工作督查和环境建设专项检查;七是开展各类检查应有检查人员轨迹管理等措施,保证服务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3年1月至9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办公场所、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影响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15至2023-11-22,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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