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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招标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招标 正文内容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招标人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的委托,对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BSMCZB-CG2023-62
2.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熟食”等的采购、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
4.3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要求 汉族(总人数) 回族(总人数) 最高限价
(汉族) 最高限价
(回族) 供餐数(日历天)
1 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午餐配送采购项目 营养午餐配送要求:
1.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家长代表要求,并且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
2、米饭满足学生食用,学生能吃饱。
3、菜要求二荤二素一汤,荤素搭配科学合理,营养好,荤菜以猪肉、牛肉、鸡肉为主。(其中四菜标准为1号菜肉类不低于90%;2号菜肉类不低于50%;3、4号菜为素菜。)
4、按市场监督管理要求,禁止向学生提供如四季豆、凉拌菜、野生菌等不符合学生食用的食品。
5、熟食送达各学校时温度保持在65度以上。
6、食谱由供货方提前一个星期提供,最终由采购方确定。
7、汉族供餐主要以猪肉和禽肉为主。
8、具体细节商议后再定。 1936人 11人 11元/餐/人 14元/餐/人 约200日历天
5.采购预算:约4290000.00万元/年。
6.配送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配送地点: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北校区、云南省保山市实验小学吾悦校区。
8.交货方式:按采购人每天熟食需求数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指定地点,提供给学生用餐,用餐产生的垃圾带出校外。
9.资金来源:自筹;
10.结算方式: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详细条款合同约定。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实施此次项目的服务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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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2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总体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采购人分配的任务。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服从采购人及配送区域内学校的监督、管理。
4.中标人应能够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5.配送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无法满足配送学校的实际需求将取消该单位配送服务资格。
6.招标单位将不定期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检查、评定及合同履约考核,检查、评定及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7.配送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学校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指定地点、按批次供货、验收)。所有货物的标准、规格、质量等应符合招标方和学校指定的要求,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
8.若服务期间的供货或服务能力未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与之终止服务合同,并依法重新招标。
9.接受招标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定期的抽查抽检。
10.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1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采购人在急需补充商品时,不论数量多少,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送达。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
(三)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四)购买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备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本招标编号或者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地点:保山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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