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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潼关县林业局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招标
2023年潼关县林业局潼关县2023 正文内容
2023年潼关县林业局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一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一标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80,000.00
2,0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2(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二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二标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00
1,9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3(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三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9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三标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40,000.00
1,9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包4(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四标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四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一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二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三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四标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一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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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提供声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二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提供声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人工造林三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提供声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潼关县2023年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四标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提供声明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12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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