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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22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无锡招标

关 键 词:装修

2023年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新业务 正文内容

2023年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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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经行审投备[2023]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无锡经开区金融七街19-2501~2512、2601~2612、2701~2712、2801~2812、2901~2912、3001~3012;金融八街20-1、20-301、20-201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988平方米,分为裙楼1-3层和主楼25-30层。其中裙楼一层拟做分行营业部、自助银行、财富中心等,面积约976平方米;裙楼二层拟做信用卡部办公区、综合部门办公区等,面积约2966平方米;裙楼三层拟做大报告厅、员工餐厅、机房、监控室等,面积约2743平方米;主楼二十五层拟做职工之家、匠心工作室、电教培训室、集团联动、办公区等,面积约2182平方米;主楼二十六至二十九层拟做标准办公区、会议室、资料室等,面积约8203平方米。主楼三十层拟做党建展厅、行史展厅、私人银行(体验)中心等,面积约1918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消防、智能化及相关配套等工程。智能化工程约1885万元,消防工程约380万元。2.1.3合同估算价:6744.65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1月01日09: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1月31日09:00,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8日17:002.1.5其他:。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条件:(1)(2)(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且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及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及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08月~2023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7)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1年11月2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11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8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12:00时至2023年11月29日23:59时下载招标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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