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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和界牌产业园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变更公告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工程

2023年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 正文内容

2023年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和界牌产业园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3】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滨海恒泰港口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滨海县天场镇秉义村。
2.建设规模:盐城内河港滨海港区天场产业园工程,项目主要在天场码头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混凝土高标准厂房8400平方米、综合楼2612.14平方米等;市政工程包括场区道路16880平方米、件杂货堆场10270平方米、库前场地4190平方米、停车场及生活辅助区道路2410平方米、综合管网、围墙及场区其他配套工程;全套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及必要的运营设备等采购项目。本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5.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规划、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绿色节能咨询服务。
(3)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进行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勘察图审、施工图图审、消防图审等)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协助编制相关专项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等设计配合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注:①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设计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设计任务书和项目要求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5.2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主要在天场码头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混凝土高标准厂房8400平方米、综合楼2612.14平方米等;市政工程包括场区道路16880平方米、件杂货堆场10270平方米、库前场地4190平方米、停车场及生活辅助区道路2410平方米、综合管网、围墙及场区其他配套工程;全套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及必要的运营设备等采购项目。本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5.3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主要购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3条及其他配套设备,以及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以及全套设备、标牌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5.4手续协助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渣土处理、占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包括消防报批与图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厂房供水及供电的报批、专业报建报装(白蚁防治、节能绿建报审等)、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防雷接地、抗震设防、节能审查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面积实测预测、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绿化、附属配套、规划、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5.5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配合公建配套设施验收所有现场施工和资料的配合工作,具体细节详见申请公建配套设施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表。
5.6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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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5.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第1.7条及定标方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2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3年5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7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6月-2023年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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