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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招标
嵩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 正文内容
嵩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项目代码:2209-410325-04-02-755675),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嵩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EPC)(项目代码:2209-410325-04-02-755675);
2、项目编号:HNHYSX-2023-1101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服务费(编制可研报告、测绘、设计、勘察和造价编制)按照对应收费标准下浮20%,采购+施工建安费下浮 3 %,合计总价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4、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不限于位于洛阳市嵩县纸房镇吕沟村。
5、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40000平方,建设厂房15000平方,两条生产线:一条大宗固体废弃物生产线年产120万吨,第二条建筑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生产线年产60万吨。
6、招标范围: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工程总承包,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完成设计需要的测绘、勘察、报批建设等;工程施工包含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计划总工期:24个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3、投资估算:15000.00万元。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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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承诺在中标后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含)。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5)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2)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报名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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