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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地基基础监测及桩基检测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24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

所在地区:南通招标

关 键 词:华能

2023年华能南通(通州湾)2×10 正文内容

2023年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地基基础监测及桩基检测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一港池东岸北侧,是规划容量为2×100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等装置和设施,配套建设1座5万吨码头。
2.2项目建设工期: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23+1个月。拟定于2023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浇筑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首台组于2025年11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
桩基工程主要采用预制管桩、部分灌注桩及水泥搅拌桩,分A3、A4两个标段,其中A3标段为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辅控楼、锅炉、电除尘及炉后(炉后至引风机出口汇合烟道与脱硫EPC分界线处)区域的所有建/构筑物及地下设施、设备基础等(包含A排外的变压器基础、母线支架、构架、渣仓基础,捞渣机基础、烟囱等)的PHC桩基工程。A4标段为全厂其他区域桩基工程(除脱硫工程、循环水取排水工程、补给水取水及管线工程、灰场工程之外)):化水系统(包括化学水试验楼、化学水处理室、化水室外区域、燃煤自动采制化楼等)、输煤系统(包括输煤栈桥、碎煤机室、条形煤场、转运站、推煤机库等)、电气系统(包括屋内GIS配电装置楼及网控楼、运煤除灰综合楼等)、厂前区(包括综合楼、检修材料楼及车衡控制间、临时办公区等)的PHC桩基工程及条形煤场网架支座内侧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上述范围进行增减,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地基基础监测及桩基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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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和本项目上级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没有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内)(提供承诺函);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将否决其投标)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
3.2.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验收报告的落款时间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台单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等级或2台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合同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同时需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检测报告或业主评价;未提供合同复印件和与业绩对应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时间自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8:30时至2023年11月30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9:0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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