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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2023年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施工招 正文内容
2023年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已由河池市宜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池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3000.0万元100.0%私有资金0.0万元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0.0%
财政资金0.0万元0.0%其他0.0万元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3162001报建号(如有):无建设地点: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黄莺路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93.13㎡(折合2.99亩),兴建占地面积960.80㎡的6层(地上5层,地下1层)文化综合楼(购书中心)一栋,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6294.53㎡(含地下一层停车场)。建筑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合同估算价:1583.0万元要求工期:430日历天,定额工期43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以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2002876003162001001,标段(包)名称:宜州新华文化中心项目设计单位:北京都市霍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西科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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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业绩要求:无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取消“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暂停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11月28日11时14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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