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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装修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1-28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江门招标

关 键 词:广东

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 正文内容

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YTZB-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5.08万元,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司前凤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划本项目主要对风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进行改造装修,包括3号楼 医疗站305平方米,警务室184平方米,商业用房119平方米,4号楼培训室、青年之家、 爱心驿站、职工之家、图书室、志愿者之家等1564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砌墙、门窗、地 面、墙面装饰、天棚、给排水、电气、弱电等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 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按照《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 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拟派人员提供二级注册建 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 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供 应商(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 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8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投入金额:
1.采购名称及编号:凤山湖园区邻里中心(三、四号楼)局部装修工程(采购编号:YTZB-2023005)
2.采购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施工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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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
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 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 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供应商的企业资质按照《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执行。)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注 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拟派人员提供二级注册建 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 数据规范检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供 应商(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 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天9:00时-12:00时,14:30 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对后 会收取第1、2项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资料一 式两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公章。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仅代 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根据评审结果来确定。 
五、现场勘查: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
六、接收响应文件的时间、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8日14:30时至15:00时。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15:00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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