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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机械厂区建(构)筑物拆除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扬州招标

关 键 词:江苏

柳工机械厂区建(构)筑物拆除招标 正文内容

柳工机械厂区建(构)筑物拆除招标
(招标编号:LGJX-JZWCC-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柳工机械厂区建(构)筑物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标,招标人为扬州维思德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蜀岗西路8号
2.1.2建设规模:被拆除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323.45平米
2.1.3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原柳工机械厂区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施工。共
分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房屋总面积约23567.42平方米(含办公楼、结构件厂房、结构件附房、氧气站、 乙炔站),厂区混凝土场地总面积约10115平方米,单车棚1218平方米,具体面积及结构形 式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标段:房屋总面积约25756.03平方米(含装配厂房、机加工厂房、机加工附房、装配附 房、配电房、空压站、油漆库、泵房、传达室),围墙约2695平方米、厂区混凝土场地约8019 平方米,搅拌运输车大棚1341平方米,具体面积及结构形式以现场实物为准。
具体工作要求:所有建(构)筑物拆除为整体破坏性拆除,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建筑基础及处 理、主体及装饰拆除、水泥道路拆除,完成场地平整,并清运完建筑垃圾,无附属物、地下 无管网、无线杆、无暗沟暗池等并通过业主单位验收,同时考虑残值回收部分的扣除等(具 体内容详见项目清单,清单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拆除为准)。各投标人按房屋现状自行考察 报价,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房屋拆除必须使用机械拆除。拆除前须与招标 人确认,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期间,中标人须保护现场周用不在拆除范用内的建 筑及附属设施完好,如有损坏,按招标人要求修复。本项目在拆除过程中需要加强控尘措施, 对拆下来的垃圾和裸土要及时用密目网覆盖控制扬尘,以上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1.4最低投标限价:
一标段:给付招标人费用不低于人民币2047769元(含税,总价包干):
二标段:给付招标人费用不低于人民币2557923元(含税,总价包干)。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5工期要求:各标段中标人在业主方下达开工令后15天内按质量要求将需要拆除的建
(构)筑物及相关配套等全部拆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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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 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000平方 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拆除工程业绩。
上述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合同(含拆除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投 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中任一月山社 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 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对于新 办企业,养老保险提供的起始时间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5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 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 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再“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到2023年12月0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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