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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液氨制备系统改造EPC工程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1-29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拟在建项目

所在地区:六盘水招标

关 键 词:施工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液氨制备系统改造EP 正文内容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液氨制备系统改造EPC工程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招标-2023年12月环境公司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液氨制备系统改造EPC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发耳镇
2.2建设规模:4×600MW
2.3招标编号:CWE
2.4计划工期:暂定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28日;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3月31日。(视现场情况而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的勘测设计、土建和/或建筑、节能和环保建设、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竣工、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及原有氨区设备、厂房拆除及拆除后场地平整、地面设施恢复、路面硬化(沥青混凝土路面),且机组检修在尿素法改造投运之前完成,过渡中保证运行机组脱硝正常投运)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尿素贮存、尿素溶解系统、尿素溶液存储系统、废水系统、伴热系等及相应配套的管道,电气、热控、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以及原氨站设备拆除及拆后绿化恢复和系统过渡、综合管架上及炉内原氨管道,稀释风管道等相关管道的拆除工作;施工区域环境治理。同时必须完成如下工作:尿素制氨用地的地质勘测;安全、职业健康、环保“三同时”验收;突发环境预案评价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后评价等;设置符合电厂要求的设备永久标识牌和管道色环、介质流向;设备代保管、工序验收、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培训、项目影响区域地下有用设施(如雨排水系统等)及旧设备拆除和恢复工作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原氨站设备拆除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备、氨站顶棚、基础、地面、围墙拆除,设备及金属部件等运至厂内指定地点,建筑垃圾外运环保处理
12.6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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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3.4.1满足以下资质条件(1)(2)(3)任意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如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合同实施阶段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4.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包括已完和正在进行的业绩,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等。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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