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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包装膜(第二批)招标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 正文内容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包装膜(第二批)招标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招标人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执行。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DYW-2023【采】-018号-85
2.2项目名称: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包装膜(第二批)采购项目
2.3项目内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4年包装膜(第二批)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标段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1 涂布包装膜 / 公斤
2.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6交货地点: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订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被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环境违法“黑名单”;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0 其他要求:无。
注:
(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不能认定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1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4.2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采购禁入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采购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4.3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4.4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意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
4.5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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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截图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其他:无。
5.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3拟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通过下列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7时00 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 00 分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为:准备上述(5.1)资格证明材料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按照邮件回复内容进行转款缴费,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转款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上述(5.1)所有资料现场检验原件,收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
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发送上述(5.1)资格证明材料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至报名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成功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资料审核,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否则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够有效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含附件)。
5.4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新材料,招标人不提供样品。
6.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址:成都市
7.2 逾期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投标,招标人不予接收;
7.3(R接受/□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接受。
(2)投标人需在快递单或快递包装袋上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
(3)投标人需在快递签收后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确认送达情况、投标文件份数和密封情况,未经电话确认导致投标文件未准时送达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保证邮寄的安全性及实效性,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不接受菜鸟驿站投放。
(5)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将视为认同投标文件的唱标及记录内容,对现场开标程序、唱标及记录内容无异议。
7.4(R接受/□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投标样品。若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样品,须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人需在快递单或快递包装袋上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样品应妥善包装,防止样品被损坏、水湿、挤压变形、折皱等,投标人需在快递签收后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确认送达情况、样品名称、样品份数和密封情况,未经电话确认导致投标样品未准时送达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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