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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门酒店7~8层修缮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0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设计

广州国门酒店7~8层修缮招标 正文内容

广州国门酒店7~8层修缮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编号:CLF0123GZ11QY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国门酒店7~8层修缮项目(项目编号:CLF0123GZ11QY20),招标人为广州国门酒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广州国门酒店位置位于珠江新城,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6号西楼;现状为一栋19层建筑,毗邻广州海关,于2003年正式开业运营,首层为大堂、四层到五层为餐厅、七到十一层为客房;十九层为会议室。

本次修缮范围为:7~8楼,总建筑面积约2990平方米。

项目内容:包括每层6间普通房,20间标准间,2间高级房,2间套房,共2层59间客房(不包含7层监控室),包括但不限于地面修缮、天花修缮、墙面修缮、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门牌标识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6号西楼。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5)招标范围:广州国门酒店7~8层修缮项目

完成本项目设计、修缮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等工作,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和合同约定条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含设计优化、驻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消防验收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等。

3、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承包方式: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相关说明等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等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暂定总价,其中(1)设计部分设计费结算价为设计费限价乘以中标费率;(2)工程施工部分采用综合单价包干,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后的价格方为结算基准价乘以中标费率,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险、包售后服务、包项目措施费、包安全文明环保施工、包职业健康、包运输、包储存、包检测(含第三方检测)、包结算、包验收和竣工等一切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有关的所有费用。即便在上述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本项目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凡涉及本工程所需的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范围,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进行价格调整。本项目所需的协助办理施工所需证件以及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费用均包含在内。本项目不再另行计算招标人供和投标人供材料设备到现场后的场内搬运费、仓储费、保管费,所有场内搬运费和仓储费、保管费已包含在单项综合报价内。

(7)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920,000.00元。其中:

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70,000.00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3,750,000.00元。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3,528,000.00元,(按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措施性费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根据最高限价自行报投标费率,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备①-④其中一种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设计资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2、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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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参考附件1)。联合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公司(成)XXXX公司】,但由主办方盖章、签字即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的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日9时00分 到 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3.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投标人应把上述资料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线上系统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标书款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投标开始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

3.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至广州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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