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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05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独家项目

所在地区:长春招标

关 键 词:农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 正文内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ZZ33367FW04310084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ZZ33367FW0431008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33367FW0431008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委托代理诉讼案件法律服务、专项非诉业务法律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003 第3包;004 第4包;005 第5包;006 第6包;007 第7包;008 第8包;009 第9包: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执业许可证的注册登记住所应在所投标段当地,且在所投标段当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稳定的服务团队。
3.人员团队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能够派出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律师团队,团队内律师数量不低于3人,均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内律师专业领域至少应包括银行信贷(主要服务范围)、基金投资、劳动人事、基建房地产等四大业务领域中至少三项,其中银行信贷领域法律服务为必备项,其他三项应至少具备两项;二至九标段:投标人能够派出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律师团队,团队内律师数量不低于2人,均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内律师专业领域至少应包括银行信贷(主要服务范围)、基金投资、劳动人事、基建房地产等四大业务领域中至少两项,其中银行信贷领域法律服务为必备项,其他三项应至少具备一项。
(2)一标段:律师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其他与农发行法律服务相关业务领域教育背景,以及三年(含)以上法律相关工作执业经验,其中至少1/2(含)以上律师应熟悉银行信贷业务,具有丰富的民事、商事法律服务经验;二至九标段:律师团队至少1/2(含)以上人员应具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其他与农发行法律服务相关业务领域教育背景,以及三年(含)以上法律相关工作执业经验,其中1/2(含)以上律师应熟悉银行信贷业务,具有丰富的民事、商事法律服务经验。
(3)投标律师团队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吉林省内县处级(含)以上国家机关、人民银行吉林省内分支机构、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浦发、中信、光大、华夏、民生、广发、兴业、平安、渤海)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总部及下辖52家法人机构(含39家农商行和13家农村信用联社)及分支机构、吉林银行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至少1个。投标团队负责人不得以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业绩作为本团队负责人的过往业绩进行投标,相关历史业绩必须真实。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近三年(2020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4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指:金额达200万元的国家有权机关开具的罚款)。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4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惩戒,无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须承诺,与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有积极良好的合作意愿,诚实信用,不利用与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合作的名义进行不当商业宣传或商业推介,或者从事与其受托职责或服务内容无关的活动。不存在农发行制度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承诺不办理、代理与农发行有利益冲突的非诉或诉讼法律事务。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12月1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持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地点为中长春市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招标
项目编号:ZZ33367FW04310084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服务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委托代理诉讼案件法律服务、专项非诉业务法律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中标人数量如下:
标段号 标段 中标人数量
一 长春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十二名
二 吉林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二名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四 辽源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二名
五 通化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二名
六 白山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二名
七 松原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二名
八 白城市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三名
九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区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三名
注:中标人数量调整规则详见招标文件,同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与分所或分所与分所不得在本项目的不同地区/标段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服务期限:原则上三年。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框架服务协议自动续期一年,最多可续期两次。农发行吉林省分行根据对律师库内各家律所的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2.5最高限价:
(1)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最高限价为150000元/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内市(州)级分行最高限价为60000元/年。
(2)委托代理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农发行外聘律师风险代理费用比例上限。农发行外聘律师风险代理费以现金执行收回额或避免损失额(剔除诉讼费用垫款后)为基数,按照分段计算累计加总的方式计算,费用比例上限为:100万元(含)及以下,7%;100万元至500万元(含),6%;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5%;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5%;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3%;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2%;10000万元以上,1.5%。
(3)专项非诉业务法律服务费用最高限价:长春地区最高限价为500元/小时,其他地区最高限价为300元/小时。
2.6工作机制:本项目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外聘律师库集中采购项目,律师事务所中标,并与农发行吉林省分行成功签订框架服务协议、廉洁协议后,即可成为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律师库入库律所。律师库建成后,全省农发行分支机构将从库内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日常法律事项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如遇诉讼案件或专项非诉业务法律项目,全省农发行分支机构将按相应权限和程序从库内选聘律师事务所承办委托代理诉讼案件或专项非诉业务法律服务。即,律师事务所入库后,并不意味着必然与农发行发生业务往来,遇有具体法律事务仍要按照农发行内部规定进行遴选或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具备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执业许可证的注册登记住所应在所投标段当地,且在所投标段当地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稳定的服务团队。
3.3人员团队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能够派出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律师团队,团队内律师数量不低于3人,均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内律师专业领域至少应包括银行信贷(主要服务范围)、基金投资、劳动人事、基建房地产等四大业务领域中至少三项,其中银行信贷领域法律服务为必备项,其他三项应至少具备两项;二至九标段:投标人能够派出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律师团队,团队内律师数量不低于2人,均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证书;团队内律师专业领域至少应包括银行信贷(主要服务范围)、基金投资、劳动人事、基建房地产等四大业务领域中至少两项,其中银行信贷领域法律服务为必备项,其他三项应至少具备一项。
(2)一标段:律师团队所有人员应具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其他与农发行法律服务相关业务领域教育背景,以及三年(含)以上法律相关工作执业经验,其中至少1/2(含)以上律师应熟悉银行信贷业务,具有丰富的民事、商事法律服务经验;二至九标段:律师团队至少1/2(含)以上人员应具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其他与农发行法律服务相关业务领域教育背景,以及三年(含)以上法律相关工作执业经验,其中1/2(含)以上律师应熟悉银行信贷业务,具有丰富的民事、商事法律服务经验。
(3)投标律师团队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吉林省内县处级(含)以上国家机关、人民银行吉林省内分支机构、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浦发、中信、光大、华夏、民生、广发、兴业、平安、渤海)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总部及下辖52家法人机构(含39家农商行和13家农村信用联社)及分支机构、吉林银行吉林省内各分支机构等提供法律服务的案例至少1个。投标团队负责人不得以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业绩作为本团队负责人的过往业绩进行投标,相关历史业绩必须真实。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近三年(2020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4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指:金额达200万元的国家有权机关开具的罚款)。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04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惩戒,无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投标人须承诺,与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有积极良好的合作意愿,诚实信用,不利用与农发行吉林省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合作的名义进行不当商业宣传或商业推介,或者从事与其受托职责或服务内容无关的活动。不存在农发行制度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承诺不办理、代理与农发行有利益冲突的非诉或诉讼法律事务。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06日-2023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0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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