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重大项目>>项目正文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维修

发布时间 :2023-12-06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重大项目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会议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维修 正文内容

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维修
招标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WH3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黄科董〔2023〕6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标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项目预计金额(含税,万元/年)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货车、小型汽车、商务车、客车、巡逻车等车辆维修维保 详见采购需求 400 1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 三年  。
1.4质保期要求:  /  。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 30 个自然日内交货;补单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 30 个自然日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应用于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各下属子;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等法人单位单独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以招标人要求的交货地点为准  。
1.8质量标准要求:
(1)维修机构承修车属单位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2)维修机构对车属单位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3)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厂时,维修机构应当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维修机构承修车属单位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为行驶30000公里或者1年;总成修理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半年;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3000公里或者100日。
(5)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维修机构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信息由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后查看**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其中经营范围包括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小型车辆维修、大型货车维修等)。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5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陆,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对不起,你当前尚未登录,只有登录才能查看内容

已经是会员:
加入正式会员您即享受以下服务:
1、第一时间获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招标公告、预告、中标结果及邀请招标等项目信息,更可一手掌握拟在建项目、VIP独家项目等优势项目资源
2、感受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提供的邮件订制服务、短信提醒服务、人工服务、专业项目筛选;
3、按钮广告、横幅广告、下拉广告等多重曝光精准宣传推广,全方位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形象。

招标信息简介

客户咨询:010-58977952 传 真:010-58977952 24小时电话:151010743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编:100039

备案号: 京ICP备12016795号-1 版权所有©2006-2013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