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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水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发布时间 :2023-12-07 招标与采购信息网

所属分类:中标结果

所在地区:东城区招标

关 键 词:环境

2023年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水环境 正文内容

2023年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水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水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称“本项目”),由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字〔2023〕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德惠市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水环境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支流新建生态缓冲带总面积87.2186万㎡,生态防护围栏总长度68,412km。其中,德惠市沐石河入境断面至沐石河大桥国控断面区间14条主要支流重点河段建设两岸生态缓冲带面积35.8211万㎡,两岸生态防护围栏总长度27.42km;德惠市雾开河入境断面至十三家子大桥国控断面区间17条主要支流重点河段建设两岸生态缓冲带面积51.3975万㎡,两岸生态防护围栏总长度40.992km。
2.4工程建设地点:德惠市沐石河、雾开河区域内。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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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缓冲带、湿地、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等环境治理类项目,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可用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代替;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县级以上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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