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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招标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 正文内容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K ZZX 2023-12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2700万元,招标人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土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终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终财务报表)。
1.4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同时具有100MW光伏场区施工业绩1项,220kV升压站施工业绩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1.6本项目应配备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0MWp及以上光伏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在项目场地设置项目经理部以对其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行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是投标人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执行机构,在工程竣工前应为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应为投标人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唯一机构,其所有行为均视为投标人本身的行为。项目经理部应包括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采购负责人1人,电气一次专工2人,电气二次专工2人,土建专工1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2人。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员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7其他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在内)家数应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1.1、1.3及1.5条款要求,1.2、1.4及1.6条款要求只牵头人满足即可;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5)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由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温泉乡周边,总规划面积约4580亩,总装机容量124488兆瓦,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组件通过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汇流后经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经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电压等级,后通过新建总长度约为22km的220kV架空线路,接入岢岚220kV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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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范围包括自项目施工许可、防洪报告编制至国网准许并网所有手续、证件办理、顺利并网、竣工资料交付、工程竣工结算为止,为完成本项目并网所需要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服务内容,本项目报价为上述范围所有内容报价,投标人未列出的报价内容,但实际工程必须进行的工作内容,视为含在总价范围内。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组织设计,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本要求,供报价参考,工程量清单中未提到的项目,但实际需要进行的工程量投标人可自行添加完善,若报价中未体现,且实际工程中必须进行的工程任务,视为投标人含在总价内。投标人的光伏组阵布置应在业主提供的红线范围内,不能越界,若因越界而产生的相关罚款及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若因施工期间产生的土地预审范围变更导致的一系列变更手续和罚款由投标人负责(例如:因光伏厂区范围扩大或者缩小而导致环评水保用地范围变更的服务)。
(1)物资供货:业主负责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及配套光伏方阵通讯箱,除此之外的其它货物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及光伏场区设备、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所有物资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包括业主提供物资)。(投标人采购所有设备厂家,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采购。)
(2)建筑、安装工程: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光伏支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防洪、防风固沙等建(构)筑物,以及光伏场区、给排水、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接入系统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送出线路的征地费用由业主负责,征地工作及对私征地补偿由投标人完成;关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分包,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选择分包商,投标人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前,分包商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注册准入(不需缴纳费用),并由项目单位对分包商注册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黑名单)审核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不得选用未注册和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为分包商,招标人有权参与审核投标人工程的分包,分包商需具有相关分包工作内容的相关资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移交期间的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3)验收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含桩基检测)、试验,负责进行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期间外部关系协调,配合业主和招标人移交生产验收,以业主名义办理档案、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配合业主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业主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电价批复以及现场协调服务等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4)送出工程本项目接入系统变电站220kV母线(具体以项目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投标人负责送出工程(含系统升压站内间隔)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土地征租及赔偿、相关手续办理、关系协调等工作,业主配合投标人完成承包范围内接入系统工作审批核准、并网所有协调工作。
(5)本项目施工现场须按照业主“新能源数字化基建管控平台”建设要求,开展智慧化工地建设,施工现场配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监督移动电子设备(执法记录仪、智能安全帽等)和中/高风险作业视频监控装置及实时监控系统(包括数字化管控平台、视频监控室的建设、基建期日常维护及视频监控值班等),实现施工现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投标人负责数字化管控平台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
(6)根据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防疫管控制度和要求,投标人需对项目所在地的管控要求进行调查,制定专门的“施工全过程防疫管控制度”,保障项目按照国家防疫要求持续稳定推进。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安全文明生产、业主公司《新能源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意见》等现行及后续下发的标准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7)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合格率100%。
安全环保标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国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组建专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目标实现“五个零”(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20万元的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场内交通事故、垮塌事故);力争轻伤事故为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群体中毒事件,不产生职业病患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安健环设施实现“三同时”,气、水、声、渣达标排放。
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环保评价体系标准,项目所在地政府和业主及其上级公司对新冠疫情防疫的要求。货物应符合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要求及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8)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与初步设计报告、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有差异的按较高标准执行,解释权归招标人。
(9)本招标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对外协调、对私补偿、对公罚款、临时用地租赁事宜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建设期建设用地征地费用、光伏厂区土地租赁费等长期对公缴费(不含罚款)由业主负责缴纳,相关征地、租地服务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租地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光伏项目租地价格,施工用临时用地协调、租赁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0)其他:投标人负责投资落实当地政府要求的扶贫产业项目。
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后甲方正式通知开工起200个日历天。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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