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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 正文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6781,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1招标内容:本次监理服务包含建设、维护、能源及智联业务的监理及支撑服务工作。(具体实施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2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总预算1707.45万元,税率6%,含税总预算1809.90万元。(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服务包含建设、维护、能源及智联业务的监理及支撑服务工作。
(1)建设、维护、智联部分
标段
地市
(区域为全市)
通发
维护
智联
塔类
室分
新建:地面站(项目数)
新建:楼面站(项目数)
改造:常规(动力配套设备、抱杆)(项目数)
改造:简单(空开、整流模块,霍尔传感器)(项目数)
室分总投资(单位:万元)
更新改造项目数
高点改造:(动力配套、设备、抱杆)(项目数)
低点:密集城区项目数(项目数)
低点:一般市区项目数(项目数)
低点:郊区县城项目数(项目数)
标段1
哈尔滨
160
400
1700
840
10724.25
2103
540
480
240
480
标段2
齐齐哈尔
50
60
130
900
3665.63
407
54
4
3
5
大庆
15
30
300
400
2540.25
677
156
48
24
48
黑河
80
10
100
200
607.13
568
54
16
9
17
大兴安岭
53
0
100
57
750
46
6
4
3
5
标段3
牡丹江
100
30
700
400
2797.5
540
336
48
24
48
鸡西
24
10
150
280
939.38
302
60
28
15
29
双鸭山
6
2
150
280
434.7
458
72
14
7
15
七台河
8
3
117
25
577.13
211
12
28
15
29
标段4
佳木斯
30
0
417
108
1857.06
509
60
24
12
24
绥化
25
30
320
410
2658.38
677
20
24
12
24
鹤岗
10
10
200
200
628.13
352
48
28
15
29
伊春
15
2
100
160
382.88
458
52
9
5
10
合计
576
587
4484
4260
28562.39
7308
1470
755
384
763
(2)能源部分
标段
地市(区域为全市)
换电业务
充电业务
备电
基站光伏
其他
换电/充柜
(项目数)
小区充电(10端口以下)(项目数)
汽车充电(不引电)(项目数)
汽车充电(引电)(项目数)
中小型20KVA以下(按6KVA测算)(项目数)
大型20-150KVA(按80KVA测算)(项目数)
单站建设8块光伏板(项目数)
非固定金额模块(项目数)
标段1
哈尔滨
42
2
9
9
240
15
2000
30
标段2
齐齐哈尔
5
4
6
6
50
5
100
7
大庆
5
0
2
2
80
5
100
10
黑河
2
0
0
0
40
0
50
5
大兴安岭
0
0
0
0
30
0
20
3
标段3
牡丹江
2
2
2
2
40
3
100
5
鸡西
2
0
0
0
40
3
90
5
双鸭山
2
0
0
0
40
3
100
5
七台河
2
0
8
8
40
3
100
5
标段4
佳木斯
5
2
3
3
80
5
100
10
绥化
2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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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
100
5
鹤岗
2
0
0
0
40
3
70
5
伊春
2
0
0
0
40
2
70
5
合计
73
10
30
30
800
50
3000
100
2.2标段划分:本项目采用标段招标,共划分4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每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具体如下:
标段
地市
区域
标段不含税预算(单位:万元)
标段含税预算(单位:万元)
地市不含税预算(单位:万元)
其中能源不含税预算(单位:万元)
标段1
哈尔滨
全市
645.03
683.73
645.03
99.39
标段2
齐齐哈尔
全市
394.67
418.35
151.68
11.12
大庆
全市
130.48
12.31
黑河
全市
74.49
5.14
大兴安岭
全市
38.02
2.85
标段3
牡丹江
全市
338.84
359.17
177.34
8.32
鸡西
全市
65.24
7.49
双鸭山
全市
56.98
7.84
七台河
全市
39.28
9.55
标段4
佳木斯
全市
328.91
348.64
100.62
12.57
绥化
全市
122.76
7.84
鹤岗
全市
56.95
6.78
伊春
全市
48.58
6.47
合计
1707.45
1809.90
1707.45
197.67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铁塔公司及13个地市分公司。
2.4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2.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控股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1)资质或同时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2)(3)(4)资质: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监理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业绩的发票累积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注:
(1)所有业绩均须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对应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订单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官方平台查验截图;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官方平台查验截图;
(5)发票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发票开票日期自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6)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7)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投标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黑龙江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按标段获取)
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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